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分为两部分:A部分和B部分:
A部分-化妆品安全信息,包括:产品定量和定性成分,理化性质和稳定性,微生物性质,产品中的杂质,微量物质和包装材料的资料,对产品的正常和可预见使用,对产品的接触,成份的毒性概况,其它产品不良效应;B部分-化妆品安全评价;其中包括:安全评估人员对产品为什么安全,从而能够投入市场的专家意见。

《欧盟化妆品条例》(No1223/2009)规定,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化妆品必须建立一套产品资料档案(ProductInformationFile,PIF),并且可以随时向有关部门查询。
这些文件包括产品、制造商和负责此产品的所有信息,并且随时需要更新。类似于当前的GMP认证套件(PIP),它将包括化妆品安全报告和GMP一致性声明。按照现有指令76/768/EEC已通知的产品,还需要按照新法规提供PIF。当上一批产品投放市场后,负责人员保存10年。
按照欧盟化妆品条例(EC)No1223/2009第13条的规定,必须在CPNP通报系统中公布化妆品信息。此外,自2013年7月11日起,化妆品必须通过CPNP强制通知才能在欧盟上市销售,但成功通报并不等于该产品能够满足所有其他(EC)No1223/2009法规的要求。
将向所有相关机构、(用于市场监测、市场分析、评估和消费者信息)、成员国设立的全国毒害管理中心或类似机构(为医疗目的),向所有相关机构提供所输入的信息。当发生意外事件时,州毒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数据库存储的信息,在数秒内就可以看到成品的成分,主管部门还可以轻松地获得欧盟市场上所有化妆品的信息。如您有相关化妆品需要做CPSR安全报告,可以来电4008-258-120咨询环测威工作人员,获得详细费用报价与周期等信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