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美国加州65对BPA的管控,已从最初的婴儿奶瓶,扩展到衣食住行的多个方面,具体如下:
双酚A即BPA。是一种具有生殖毒性的酚类化合物,被广泛用于聚碳酸酯瓶、食品和饮料罐、储存容器、塑料太阳镜、黏合剂、涂料等。此外,BPA还可用于涤纶和氨纶等纺织品的生产。
加州65法案管控前提:
由于加州65法案涵盖近千项化学物质,每季度更新法规建议以及很多诉讼判决案例,让企业很难掌握最新的进展及其产生的影响。因此企业如果想要进行加州65管控,首先要对自身进行以下评估:
·产品是否含有或释放加州65法案中的化学物质
企业需要先判断其产品是否包含或释放化学物质。OEHHA负责制定化学物质清单并其网站上进行公示,企业可进行比对。
·评估产品含有或释放的化学物质的具体含量
加州允许企业使用的化学物质只要暴露量不超过特定门槛,就无须提供警示标示,也就是所谓的“安全范围”。在950多项化学物质清单中,OEHHA仅对其中约300项制定门槛。对于未制定“安全范围”的化学物质,企业必须进行产品溯源与资料收集,以便于作为诉讼案件中重要的参照。
·警示文字
之前加州65法案仅要求企业提出清楚且合理的警示文字,所以文字内容都是由企业自行决定。当然,加州65法案也提供了非强制性的警示方法和指南:例如,对消费超的警示文字可以参考【警告:本产品含有加州认知上上导致癌症的化学物质】。企业如果采用这些文字,可有效规避或降低被诉讼风险。
2015年5月,双酚A(BPA, CAS No. 80-05-7)因具有生殖毒性被加州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办公室(OEHHA)列入加州65有毒有害物质清单中,该化学物质的来源包括热敏纸、含聚碳酸酯(PC)的或聚氯乙烯(PVC)的塑料产品以及罐头和罐子中的环氧树脂涂料等。
根据加州65提案规定,在化学物质列入加州65有毒有害物质清单12个月后,若产品中含有这些化学物质且对消费者造成暴露风险,企业须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标识,否则可能面临诉讼、高额赔偿等风险。
自2016年5月以来,已有多个产品因含有BPA但未提供警告标识,而遭到消费者起诉,产品包括热敏纸、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和手机外壳等。由此可见,加州65对于BPA的管控越来越严格。
温馨提示:
相关企业应时刻关注加州65提案的更新要求,针对产品中高风险的化学物质展开供应链调查,必要时进行检测,以降低产品违规风险。如您有相关产品需要办理加州65测试,您可以电话4008-258-120咨询我司工作人员,深圳环测威检测机构可以帮助企业一站式解决加州65检测认证需求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