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申请材料有哪些:
(一)《广东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》;
(二)《广东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》;
(三)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四)有关资质证书、荣誉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五)其他证明材料。
申请企业提供第(一)(三)(四)(五)项材料;已参加2017年度公示的企业,提供第(二)(三)(五)项材料。

(一)申请公示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及信息,并对所提交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对弄虚作假骗取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的,我局将撤销其公示信息,被撤销公示企业将连续4个年度禁止参加公示活动,并在“守重公示系统”中向社会公告。
(三)受委托的行业协会(商会)须严格遵守《广东省行业协会(商会)接受委托开展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》,认真做好公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,并接受公示企业和社会公众监督,严格禁止“搭车”收费、强拉入会等增加企业负担或变相收费等行为。
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《优惠扶持措施》有哪些?
1、为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企业提供窗口绿色通道服务;
2、对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企业实行年检免实质性审查的优惠服务;
3、将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企业作为创建驰名、商标重点培育对象,提供辅导服务;将是否被公示为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企业列入商标认定的参考指标;
4、协助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,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,推行“订单合同”等新型交易合同,协助企业以设备、产品、原材料等动产进行抵押融资。
5、鼓励和支持发展连锁经营和分支机构,对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企业设立分支机构,实行优先办理政策倾斜;
6、连续五年被公示为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企业的,申请冠省名的注册资金要求可降低为五百万元人民币。